个人申请商标为什么一定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商业产品琳琅满目的今天,商标就是商业产品竞争力的最强体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都开始做注册商标。一个好的商标不仅能够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还能防止别人伪造。
注册商标的重要性,相信不用小编多说,大家也都清楚,所以现在不仅是公司需要注册商标,很多个人也开始考虑注册,但很多商标申请人用个人名义申请时会被代理人索要个体执照,为什么呢?因为在我国以自然人个人的身份去申请商标,商标局会不予受理。
以个人名义注册是需要条件的,单纯的个人是无法注册的!《商标法》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这里给出的条件就很清晰了!自然人可以注册,但必须是从事某项服务的自然人才可以注册商标!
单纯的自然人是不能注册商标的,需要个体户营业执照,承包行为或相关行政机关文件,才符合以上说的“从事某项服务的自然人”。所以商标局是不接受以无个体执照的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
那为什么要提供个体执照呢?事实上,我国自然人商标注册的申请条件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
1993年《商标法》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才能申请商标注册,自然人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
2001年《商标法》对商标主体方面的修改改变了之前商标法中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的限制。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个人抢注商标泛滥的问题,很多人注册完商标,放那不用,另一边别人想用,又注册不了。这样就造成了很多商标资源的浪费,甚至也助长了商标市场的一些不公正的交易。为了遏制这一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2007年发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要进行商标注册,必须是以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身份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执照、承包合同或登记文件。
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在的政策风向又走向简政放权。
根据2007年发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2016年3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通告称,对个体工商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申报商品或服务范围是否在其核准经营范围内不再进行审查。也就是说,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在类别上的限制得以放松;但需要拥有经营主体资质这一条件是没有发生变化的。
之所以有这些规定,是因为商标局认为商标应当是用于生产、经营,因此,有营业执照的、有需求的才有必要申请商标。以防止个人抢注商标泛滥,造成商标资源浪费,甚至一些不公正交易存在。
最后商标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体户来说,都是其发展的敲门砖,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快快行动注册起来吧